我校与莲都区人民政府共建美丽健康创新研究院(补充协议)
2025年11月21日,我校与莲都区人民政府共建美丽健康创新研究院(补充协议)。主要是进一步明确原协议中未细化明确的合作起止时间、场地及面积、经费拨付等相关事项,保障研究院建设顺利推进、取得实效。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,就合作起止时间等相关事宜达成补充协议。